网上有关“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有什么要求?”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有什么要求?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要求有:选址与布局、建筑物结构、电气与消防。
一、选址与布局
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应布置在军事管理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桥下及涵洞、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内。
4、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置在两层建筑物内时,其正上方不应有人员活动场所,上下层之间不应有楼梯和洞口。
5、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毗邻其他建筑物时,其毗邻墙体应为不燃材料墙体,且不应有门窗和洞口。
6、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部应将产品堆放区和销售柜台分区布置,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7、严禁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作为其他经营场所和生活场所的人员进出入通道。
8、专柜销售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相对独立,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应通过烟花爆竹销售场所。
9、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醒目位置应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0、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识。
二、建筑物结构
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采用搭棚形式设置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建。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者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其他密实墙。
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应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4、顾客进出的门洞宽不应小于1.5米,搬运产品进出的门洞宽不宜小于1.2米。
三、电气与消防
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上空禁止1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跨越。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禁止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电气线路应穿钢管敷设。
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采用非防爆型电器时,电器应与产品保持不小于1.2米的水平投影距离。
4、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严禁有明火,不应有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通过。
5、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禁止采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暖设备;采暖宜选用水暖,且产品与采暖设备的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
6、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配备至少两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放置位置应便于取用。
徐州市龙云区人民政府—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
开烟花爆竹店的流程有哪些?
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新规定在近段时间也就开始发布出来,今年兰州的管控非常严格。兰州近郊4区,只有8天的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划分也变得非常细致,更多详细细则,一起理解。
2020兰州烟花爆竹销售点兰州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部分):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农历腊月二十三(1月17日)、除夕(1月24日)、正月初一(1月25日)至正月初五(1月29日)、元宵节(2月8日),白天从上午7时至晚上24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凌晨2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和《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安全燃放实际,现将兰州市2020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公告如下:
一、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农历腊月二十三(1月17日)、除夕(1月24日)、正月初一(1月25日)至正月初五(1月29日)、元宵节(2月8日),白天从上午7时至晚上24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凌晨2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和区域
(一)下列地点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1.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图书馆、档案馆、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疗养院;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
7.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范围内;
8.南北两山绿化区范围内;
9.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人行通道;
10.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二)近郊四区政府确定下列地点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城关区(4个)
1.西至永昌路、南至白银路和火车站西路、东至平凉路、北至庆阳路;
2.西至佛慈大街、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东至盐场北路,北至甘肃省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
3.西至永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静宁路、南至庆阳路;
4.西至金昌路、北至南滨河路、东至天水路、南至东岗西路。
七里河区(1个)
东起文化宫桥,西至深沟桥,南起南绕城线,北至黄河的所辖区域。
西固区(1个)
明瑞小区—西固北站十字—西固西路—西固巷—西固中街—西固城中国银行—合水南路—福利一街—22#街小区入口以东—南山路—银泰逸翠园东南门—东城小区东南门—铁路线以南—牌坊路—西固中路—中石油第二建设公司—兰州石化助剂厂西门—中石油兰州润滑油研发中心—兰州石化企业精神教育基地—明瑞小区等点线所围区域。
安宁区(5个)
1.黄河家园片区:东起七里河安宁黄河大桥、西至594号路、北起514号路、南至北滨河路区域;
2.西北师大、省委党校片区:东起建宁路、西至b586号路、北起514号路、南至北滨河路区域;
3.西路片区:东起长新路、西至桃林路、北起511号路、南至514号路区域;
4.工业园区片区:东起桃林路、西至众邦路、北起刘沙公路、南至福兴路区域;
5.北编组站片区:东起t530号路、西至t502号路、北起t500号路、南至515号路区域,面积10平方公里。
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一、办理对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门店主要负责人?
二、办证流程每个环节所需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负责人及销售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周边及现场安全条件说明?
三、办事流程每个步骤环节的办理时限及经办岗位:
(1)申请人向所在辖区乡镇街区安监办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3)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乡镇街区安监办统一或申请人自行报行政审批大厅。
(4)市安监局驻行政审批中心人员对上报办证申请材料统一整理,移交三科办理。
(5)三科在1个工作日内对经营户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6)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经营户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8)对考核合格的经营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三科统一印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9)由窗口用印、发放证书。
(10)归档、备查。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办理条件具体如下:
1、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3、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
关于“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有什么要求?”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